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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诚律师-法学博士

忠君之托 诚信为本

 
 
 
 
 
 

【引用】吴英之死

2012-1-21 10:25:41 阅读19 评论3 212012/01 Jan21

       在失去自由近5年之后,吴英收到了死亡的讯息。尽管之前,死神的脚步就已经迫近,在这个20多岁的女孩的身边徘徊。

       有人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即使是莎士比亚拿无所不能的鹅毛笔,都远不如一群官员编导的故事更具震撼。一个美丽坚韧的女孩,在最灿烂的燃烧自后,迅速地化为灰烬。

      对这个女孩,我记住的是她的身世。一个10岁的孩子,就遭遇世态炎凉,未成年,就开始在商海打拼,如一根野草,更如一粒种子,在随波飘荡中,抓住每一丝可能的机会,顽强的生长。

     但她是先天不足的。善良的本性和心比天高,注定

作者  | 2012-1-21 10:25:41 | 阅读(19) |评论(3) | 阅读全文>>

【引用】吴英罪不至死,恳请最高院刀下留人

2012-1-21 10:24:18 阅读26 评论1 212012/01 Jan21

吴英罪不至死,恳请最高院刀下留人

牛刀按语:作为社会公众,作为法律人,我们与吴英素昧平生,但鉴于吴英案的影响,从案件一审一直关注,现浙江高院终审判决吴英死刑,展示给社会公众的不免有专权弄法、草菅人命之嫌。从基于社会公正的角度、从基于法律一体适用的角度、从杜绝因社会身份不同致定性量刑不同的角度、从基于现实中制度和社会对民企桎梏的角度、从以人为本慎杀少杀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我们呼吁最高院:吴英罪不至死,恳请刀下留人!
一、吴英案定性本身争议很大,应疑案慎杀
第一、行为主体究竟是本色集团公司这个法人单位,还是吴英这个自然人个人?
本色集团公司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法人单位,吴英仅仅是这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资金往来是以单位为行为主体,则属于民营企业民间融资即借款行为,如若是,则判决吴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不但属于混淆刑民、以刑代民,而且是公然的主体错误、张冠李戴,假如此,吴英个人根本无罪(从公布的信息看,不排除构成行贿罪)。

作者  | 2012-1-21 10:24:18 | 阅读(26) |评论(1) | 阅读全文>>

 

刘忠诚律师做客北京电视台《非常看法》节目之《不归路》 - 刘忠诚律师 - 刘忠诚律师-法学博士2010年5月2日18:30北京市博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忠诚律师田做客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非常看法》节目,对于节目之《不归路》给予了法律方面的解释以及自己的看法。刘忠诚律师在节目中解释了“激情犯罪”概念和醉酒的标准,以及出租车司机拒载醉酒旅客是否违规的情况。

案情:2010年3月28号下午,一名男子从东郊市场出来,沿通惠河北岸向西溜达。路过一座桥时,他突然发现,河里似乎有一个人形的物体,于是赶紧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经警方侦查,查明是出租车司机将醉酒的旅客杀死后坠入通惠河的。

作者  | 2010-5-2 12:50:25 | 阅读(211) |评论(1) | 阅读全文>>

 

杜长利系辽阳白塔区长利三明发型设计中心业主,因辽阳市文圣区老三明发注册商标一事,请求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委会不予老三明发商标核准注册未果,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行政诉讼,并列“辽阳市文圣区老三明发”为诉讼第三人。

原告意见:

原告杜长利称“老三明发”商标和其商标构成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理由如下:

    一、服务项目类似。

    二、“长利三明”及图和“老三明发”及图都含有“三明”和字母“S”和图形化的字母“M”。

三、辽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塔分局曾与2002年9月12日作出的《关于辽阳市白塔区“老三明发”侵犯“长利三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罚决定》

作者  | 2010-5-2 12:28:14 | 阅读(170) |评论(1) | 阅读全文>>

力拓案胡士泰等4人承认受贿

2010-3-23 10:35:48 阅读134 评论0 232010/03 Mar23

        2010年3月23日, 力拓员工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4人今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持续时间从早晨8点半到下午5点。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起诉。

       4人在庭上均承认受贿指控。胡士泰等4名力拓员工,被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数家中国钢铁企业巨额贿赂。另外,他们被控采取利诱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多次获取中国钢铁企业的商业秘密,给有关钢铁企业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庭审中,指控显示,胡士泰被涉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46万余元、葛民强涉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94万余元、刘才魁涉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78万余元,而王勇涉嫌收受贿赂7500万余元,合计9218万元。

作者  | 2010-3-23 10:35:48 | 阅读(134) |评论(0)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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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诚律师,北京市博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高级律师。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死刑辩护同盟律师。 1993年2月12日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4月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执业证号:11101199610256791. 执业十年来共代理各类案件千余起。代理的重大影响的案件有海淀区中海雅园汽车杀人案、河南曾××京城特大汽车团伙盗窃案、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咚咚音乐咖啡屋故意伤害致邹×死亡案
 
近期心愿 广交朋友,把北京市博天律师事务所办成京西地区最大的律师所!!!
真实姓名刘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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